2012-5-15 07:33
wilson015
*** 香港十大奇案 ***
奇案一:雨夜屠夫林過雲(1982年)
夜班的士司機林過雲多在雨夜犯案,因而得到「雨夜屠夫」的稱號。他先後殺害
四名夜歸女性,將屍體帶返傢中強姦,更肢解受害人作標本,將性器官放入雪櫃
保存。每次作案後,他均會為已肢解的人體殘肢拍照。於一次沖曬照片時,被沖
曬店員工發現後報警,始將案件揭發。
這個案件影響應該最大的,總之,很多影視劇裏有提到過。比如《一號法庭》
裡,由陶大宇、歐陽震華主演的就有根據這個事件編寫的劇情。
奇案二:貓公仔肢解案(1999年)
受害人因為欠下一班被告金錢未能償還,被他們非法禁錮及虐打,打至皮開肉裂
後,再在傷口上淋上生醋,用煙頭灼傷她的身體,還強迫她吃糞便。受害人死
後,兇手將她肢解,並割下頭顱放入貓公仔中,其餘殘肢則經煮熟後,被棄置於
案發現場的簷篷上。
奇案三:八仙飯店(1985年)
受僱於澳門八仙飯店的廚師黃志恒,因經常被僱主苛刻對待,遂對東主起瞭殺
機。為免目擊者將事件公開,他把東主一傢十口全部殺死,並將屍體棄置於不同
地方:包括案發地點附近停泊的垃圾車、黑沙灣及多個地點。
黃志恒其後自稱是八仙飯店新東主,並聲稱原東主一傢已返回國內。及後有人發
現大量人體殘肢,八個月後東主弟弟報案指兄長一傢失蹤,警方將兩案合併因而
揭發此宗殺人事件,同時,人肉叉燒包的流言亦不脛而走。
這個就是李修賢導演,並且邀黃秋生一起主演的案件啊。我看過這個電影,噁心
得一塌糊塗!!搞得我對黃秋生那麼多年一直有陰影,哪怕他在《無間道》裡演
黃SIR。唔 …… 總之,我之後再也不吃肉包子瞭。
奇案四:溶屍案(1990年)
案中主角黃大衛,因為同時與兩名女子談戀愛,引起兩人爭風呷醋。
這次桃色糾紛令28歲任職空姐的黃紫君被殺,兩人後來以腐蝕性液體將死者溶
掉。幾天後,警方收到投訴指案發現場傳出惡臭,上門調查將案件揭發。原本兩
人均被判有罪,並已於監獄服刑,但後來二人提出上訴。在上訴期間,女被告突
然推翻以往的證供,獨攬所有罪名,令黃大衛當庭釋放。
奇案五:紙盒藏屍案(1974年)
本港首宗紙盒藏屍案,案情峰迴路轉,轟動全港,首次引用科學鑒證協助破案,
更成為一個重要爭論點。
案中被判刑的歐陽炳強,在一雪糕店任職夜班維修員,受害人曾到店中借電話,
及後失蹤。翌日被發現藏屍於紙盒之中,並棄置在雪糕店門外,警方經一連串調
查後,懷疑歐陽炳強與案有關,並首度引用科學鑑證破案,其後歐陽炳強的傢人
作多次上訴均被駁回。
這個案件的犯人已經被釋放瞭,最近的事情吧。反正最詭異的是這個犯人的心理
素質,據說,當時員警為瞭破案還在半夜打電話去他傢冒充死者亡靈,結果他居
然一點反應也沒有。然後就是他到現在也不承認殺瞭人。當年在認罪書上簽字的
時候,他還說:「我雖然簽瞭字,但是不代表是我做的。」總之,現在放出來
瞭,當年抓他的警員都退休瞭,但是,聽到瞭這個消息都表示:太可怕瞭,幹瞭
那麼多年警員,都沒見過那麼可怕的,放出來一定不會太老實。
奇案六:康怡花園烹屍案(1988年)
一名婦人因丈夫包二奶,過去二十多年跟丈夫關係惡劣,後來聯同幾名親友將丈
夫縛起,要求作出金錢上的補償,但被拒絕。
丈夫自行鬆綁,並用硬物襲擊她,結果婦人用刀將丈夫殺死、肢解、並將其煮
熟,然後棄置,女兒發現後,報警將事件揭發。
殺就殺吧……幹嗎……還……煮……啊……
奇案七:佳寧謀殺案───伊巴謙之死(1983年)
佳寧案歷時十七年,涉及款項達六十六億元,訴訟費更超過兩億元!但主謀陳松
青隻被判入獄三年,其中一年多,更在羈留病房中渡過!不過,三個和案件有密
切關係的人士,卻離奇死亡!其一是律師溫樹寶,他被發現在寓所泳池溺斃,最
後證實是自殺;另一名是法官柏嘉,他於審結陳松青等人後一年,於賽普勒斯發
生交通意外不治斃命;柏嘉太太於93年亦宣告破產。
最令人印象深刻的,是大馬裕民財務的財務總監伊巴謙。1983年,他專責到港
查核該公司一筆為數四十億元貸款,其後,他的屍首被發現棄置於大埔火車站附
近的蕉林內,警方相信他是遭人勒死!
奇案八:秀茂坪燒屍案(1997年)
16歲的受害人陸志偉,被一班童黨認為他出賣大傢,因此將他非法禁錮,並施
以一連串「傢法」:包括人肉打樁機...等等,最後陸志偉重傷不治。
行兇者更將屍體燒毀,棄於垃圾房。後來,其中一名被毆打的目擊者,在醫院中
向警方透露案情,於是,將案件揭發。不入黑社會,就可以上天堂啊!
奇案九:三狼奇案(1962年)
三位綁匪戴上豺狼面具作案,綁架富商,並將肉參的耳朵割下,向其傢人勒索贖
金,最後,警方成功破案,揭發是熟人所為!
三狼案的審訊過程充滿戲劇性,且不時於證人及被告口中爆出震撼案情及內幕,
被告更指曾受警方的威逼恐嚇與毒打。
至於三名被告亦分別為自己的謀殺罪辯護,且不約而同表示:隻參與綁架富商黃
氏父子,對兒子黃應求的死亳不知情;更指出供詞隻是警方吩咐他們搬字過紙而
已。
奇案十:烹夫
男子周健失蹤多月,少婦何韻文承認自己謀殺親夫,原因是丈夫與一女子有染,
她先以鐵錘擊斃丈夫,再以電鋸和斧頭肢解屍體,並把肢體烹熟,分批扔掉。不
過,少婦患有精神分裂癥,而且至今仍未能尋出死者的死亡證據,到底是出於少
婦的幻想,還是真有其事?反正那個老公至今是活不見人,死不見屍。
奇案十又一則:灶底藏屍
一名失意的男子,因包租婆不斷催租,一怒之下錯手殺瞭她,及後藏屍於灶底,
因水泥封得不密,血水滲到樓下,讓人揭發。
我的媽呀,住在他傢樓下的人恐怕終身都有陰影瞭!!!!
看完這10個案件,我總結一下:
1、不要和陌生人說話。
2、下雨天不要出門。
3、不要吃肉包子。
4、不要逼人還錢。
5、不要欠人錢。
6、不要和人傢爭情人。
7、不要去人煙稀少的地方。
8、不要穿得太暴露。
9、做人要低調。
10、最好練點武功。